|
作品类别: |
花鸟 |
作品尺寸: |
60*37(2.0平尺) |
作品材质: |
软片 |
作品年代: |
1985年 |
作 者: |
沙千里 |
点击次数: |
1256 |
|
沙千里,原名重远,曾用名仲渊。原籍江苏苏州,生于上海。因家庭贫困,小学还未读完,就到上海大丰棉布批发字号当学徒,五年升任帐房。民国14年(1925年)以同等学历考取上海法政大学法律系,民国18年(1929年)毕业。民国20年在大学读书期间,即开始编辑刊物,他主编《青年之友》周刊,一直负责到毕业后的第二年。民国19年(1930年)创办进步文化团体“蚂蚁社”,民国24年(1935年) 10月创办并主编《生活知识》半月刊,宣传抗日救亡。民国25年(1936年)当选为上海及全国各界救国会联合会执行委员,并为全国各界救国会联合会常务委员、《救亡情报》编委;同年11月23日与邹韬奋等6人以“危害民国罪”被捕,即“七君子事件”。民国26年(1937年) 7月31日获释后,主编《救亡周刊》,兼任《国民》周刊编委。同年10月到武汉,创办新知书店与《大众报》,成立武汉蚂蚁社。民国27年(1938年)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后到重庆,担任中国工业合作协会推进组长,主持《工业合作》月刊。民国31年(1942年)参加中国民主政团同盟,同时为《新华日报》法律顾问。抗日战争胜利后,与沈钧儒回沪合组律师事务所,民国36年(1947年)11月到香港。1949年上海解放后担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调北京,历任贸易部、商业部副部长、全国工商联秘书长、地方工业部和轻工业部长、粮食部长等。著有《七人之狱》、《婚姻·子女·继承》、《抗战与民众运动》,译作有《格拉斯顿传》。 |
|
|
|